【立法會選舉】陳曉鋒倡保留法律界自我監管權 林新強認為可思考由政府監管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12/10 21:54

最後更新: 2021/12/11 1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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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(左)、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(右)。(曾耀輝攝)

法律界今屆上演建制派互撼,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,與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,今日下午出席法律界選委舉辦的論壇。陳曉鋒認為,應保留法律界自我監管權;林新強則認為,可思考是否交由政府負責監管。

律師會今年8月舉行選舉期間,社會有聲音提出收回法律界的自我監管權。陳曉鋒指出,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過去一直行使權力,認為由專業團體處理專業資格是好事。

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(左)、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(右)。(曾耀輝攝)

林新強則指出,參考英國和澳洲等其他普通法地區,本港法律界可思考是否自行放棄自我監管權,交由政府負責監管,而律師團體則負責為業界爭取利益。但他同時表明,若當局計劃申請撥款增加人手以收回監管權,他第一個會反對有關撥款申請。

對於律師會近期數度介入律師行,陳曉鋒認為,僅由律師會理事會作決定欠透明度,建議須向法庭提出申請,或邀請非理事成立介入小組處理。林新強認同可加入向法庭申請,但指加入諮詢恐走漏風聲,令涉事律師行可轉移資產。

法律界選委今日下午舉辦立法會選舉論壇。(曾耀輝攝)

在論壇上,2人亦談到「大律師」和「律師」的名稱問題。對於有人將「律師」誤會成「小律師」,林新強坦言自己亦「身受其害」,透露曾在內地被誤會地位不及大律師。

至於職業是「法律學者」的陳曉鋒,則被質疑未能代表業界利益。他回應時指出,自己並非律師或大律師,故不存在利益衝突問題,反而可更客觀行事,又認為一個成功的律師,未必有時間出任議員。

法律界選委黃英豪(左起)、譚惠珠、劉漢銓、梁定邦。(曾耀輝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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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胡偉明